当前位置: Home > 公司动态 > 正文

BT10运动蓝牙耳机外观专利

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,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,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。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,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。中国《专利法》第二条中规定:“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可见,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
⑴是指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;

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;

⑶必须富有美感;

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

Rillpac BT10耳机外观已经获得外观专利证书

BT10外观专利图1.jpg

BT10外观专利图2.jpg

CopyRight © 上海司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沪ICP备16016922号-1

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604号